乐山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www.scol.com.cn (2019-06-12 09:30:58)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宋宇凡 记者 甘国江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信号,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在实处,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沐川县利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陆强为其子操办“满月酒”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8月,陆强在操办其子“满月酒”期间,违规收受21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600元。组织审查期间,陆强如实交代违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19年4月,陆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力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2月,某公司董事长为感谢何力东在担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期间对该公司的支持,送给其红茶2盒、香烟1条、手机1部。2019年5月,何力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夹江县房地产管理所工作人员胡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月,胡敏利用在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购物卡等共计3600元。2019年4月,胡敏受到记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峨边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阿坡阿且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问题。2013年1月至12月,阿坡阿且在担任平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在公务接待中用公款购买烟酒共计9248元。2019年4月,阿坡阿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宋宇凡 记者 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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