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首例医保卡家人共享 施女士为母亲结清费用

www.scol.com.cn (2019-03-04 09:14:24)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  

3月1日上午,市民施惠玲在乐山市中医医院用自己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完成了一次特殊疾病门诊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支付,为母亲江婆婆结清了相关费用。

“共济功能实在太好了,从今以后,妈妈在医院看病后需要个人支付的那部分费用,都可以用我的医保卡支付了。”施惠玲高兴地说。

今年2月,四川省人社厅官网发布了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依照《通知》,3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将被扩大,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一系列就医购药费用。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以后,父母妻儿包括公婆岳父母,都能使用你的个人账户金额来刷门诊、住院、健康体检等项目。

记者了解到,市医疗保障局在《通知》发布后,第一时间对医保系统进行升级,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对医院系统进行相应整改。经过市医疗保障局和乐山市中医医院的努力,3月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共济功能在乐山市中医医院率先开通。施惠玲成为乐山第一个享受到这一功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据记者了解,为了让共济功能惠及更多参保人员,接下来,乐山市的医疗机构将尽快升级信息系统,让其更加稳定,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更方便顺畅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支付相关医疗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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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能给亲人支付哪些费用?

1、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含定点药店)、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

2、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与疾病治疗和医疗康复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

3、在统筹地区内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4、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医保关系跨省且跨制度转移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见习记者 李玉佳 记者 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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