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顺江小区第一批公租房开始办理入住

www.scol.com.cn (2018-11-20 11:06:06) 来源:乐山新闻网
编辑:刘若辰记者 徐珍  

今年2月,在乐山市市本级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摇号活动上,1574户家庭摇到了房源,其中724户家庭摇到了顺江公租房。今(19)日,记者从城投集团获悉,顺江小区第一批公租房从11月19日至12月3日将分批为724户家庭集中办理入住手续。

住户办理安置入住手续

今(19)日上午,记者在位于鹤翔路(蟠龙苑小区旁)的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蟠龙)保障性安居工程服务大厅内看到,首批前来办理安置入住手续的市民陆续到达大厅,在窗口有序地办理入住手续。想到即将入住新房,市民脸上难掩喜悦之情。办理好入住手续后,市民便可到顺江小区验房、收房。

随后,记者来到顺江小区,小区入口处的道路正在铺沥青,很快一条崭新的道路就能通到小区大门。小区入口处,“顺江小区”四个大字格外醒目,透过大门往里看,宽敞整洁的入户大道让人豁然开朗;步入小区,一幢幢高楼整齐排列,花园里的杜鹃花开得正艳,草坪上一块块“欢迎回家”的标语显得格外温馨。看着环境如此优美的小区,不少租户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提前来到小区看房。

“目前顺江小区内基本配套设施已经完毕,水电气都已畅通,周边的农贸市场也正在修建中,从今日起724户摇到顺江小区公租房的住户将分批办理入住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拎包入住。”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11月19日至12月3日为集中办理时段,未在安排时间当日办理的,请于12月3日后来办理相关租赁手续,2019年3月3日下午4:00前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该怎么办理呢?又需要哪些材料呢?记者了解到,办理租赁手续住户需带上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3份(承租人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必须为公租房资格申报时上报的家庭成员,且必须提供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及委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带齐材料后,住户需到城投公司服务大厅公租房窗口(鹤翔路477号蟠龙苑小区大门旁),由公租房管理员核实承租人信息,核算出承租人房屋租金、保证金(3000元),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建档备案;备案后持身份证到财务窗口开具缴费票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房屋租金、保证金,然后凭银行缴费票据到财务窗口换取发票;拿到发票后,到公租房管理窗口签订《乐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最后,住户持房屋租赁合同,到物业管理窗口,核实备案并开具“公共租赁住房手续完清通知单”,凭此单及租赁合同到所在小区物管公司验房、收房。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50、下午1:00—4:30。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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