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0元 乱倒潲水 乐山一店主被顶格处罚

www.scol.com.cn (2018-11-13 10:46:44)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张波  

目前,乐山正在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乐山中心城区环境大大改观,但是仍有个别市民不爱护环境卫生。11月9日,城管部门就对一餐饮店主乱倒潲水的行为进行了顶格处罚。

9日下午,有网友将一段视频发到网上,并在微信群内转发。视频显示,一名男士正在往下水道倾倒潲水,下水道的盖子上满是油污,在网友的制止下,该男子将剩余的潲水倒进塑料袋内。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泊水街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看到视频后,迅速到现场进行查看,并找到了当事人王某,王某对自己在中心城区较场坝街168号红油抄手店外倾倒潲水一事予以承认。执法人员责令王某立即整改,要求他到泊水街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立案处理,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王某顶格处以200元罚款。执法人员还对王某将餐厨垃圾(潲水)倒入排水管道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在了解乱倒餐厨垃圾对河流等水体环境的危害后,王某十分配合,并认真悔过,书面保证日后不再乱倒潲水。

城管执法人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和餐饮业主,城市环境卫生靠大家,爱护城市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对违反《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第三款规定,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污水等废弃物或者将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可责令整改或者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