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www.scol.com.cn (2018-10-27 12:43:4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  

四川在线乐山讯 据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夹江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夹江县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涂晋飞违规发放电话费问题。2016年3月和10月,涂晋飞决定以现金包干方式、50元每月每人的标准,违规向单位7名职工超范围发放2015年度和2016年度电话费补助共计8400元。2018年6月,涂晋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款予以收缴。

2. 夹江县漹城镇何村村党支部书记何建红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3月,何建红组织20余名村组干部到双流南新村参观考察新农村建设,期间组织人员到黄龙溪景区游玩,并在景区内一家饭店用餐,相关费用在何村村账户中报销。2018年7月,何建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3. 夹江县漹城镇原千佛大道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组长杨勇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杨勇在担任千佛大道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组长期间,向工作人员发放节日福利、工作补助,并组织外出旅游,相关费用共计34601元采取虚列支出的方式予以报账处理。2018年9月,杨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4. 夹江县漹城镇原南街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6月,原南街社区党支部书记王秀兰、居委会主任葛怡在无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以实际参与工作和取得成绩为由,多次商议决定用社区集体资金和上级划拨工作经费向社区干部发放工作补助、奖金等,共计53580元。2018年10月,王秀兰、葛怡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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