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赔偿款 儿子替父还账

www.scol.com.cn (2018-09-11 09:44:39)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9月4日晚上,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展夜间执行行动,对一起“钉子案”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拖欠赔偿款“老赖”屡屡躲避执行

9月4日晚7时30分,在夜色之下,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内警灯闪烁,十余名执行干警迅速列队集结,驱车赶往该区被执行人雷某某家中。

在途中,执行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该案件案情。2005年7月,袁某某从五通桥区某中专学校毕业后,在雷某某处从事安装彩钢瓦、门窗工作,工资每天90元。

2011年8月3日上午,袁某某在为五通桥区某公司安装仓库的彩钢瓦时,因房面光滑而掉落地上,致头部四肢多处受伤。

事发后,袁某某被送至医院急救,雷某某和公司垫付了医疗费。

2012年5月15日,乐山科信司法鉴定中心对袁某某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七级伤残。

就赔偿费一事,袁某某多次与雷某某、公司方协商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袁某某将雷某某和公司诉至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其中,雷某某支付袁某某人身损害赔偿费20000元。

但雷某某迟迟未支付赔偿费,袁某某只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从2013年4月起,雷某某每月支付申请执行人袁某某1300元,直至欠款付清为止。

后被执行人支付袁某某10353元后,未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2016年5月5日,经查询,法院已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存款4700元,至2018年9月4日,剩余款项仍未支付。

执行人员表示,被执行人雷某某长期从事铝合金加工、安装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去其家中找人,但每次都扑了个空。

夜间上门执行 儿子替父亲支付剩余款

在此次“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前夕,了解到雷某某家中有人后,执行人员决定于9月4日晚对雷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并对雷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当晚近8时,执行干警抵达雷某某的住所。遗憾的是,雷某某在西藏打工,只有其妻子与儿子在家。

执行人员告知来意后,并强调了雷某某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后果。雷某某的儿子小雷当即表示,其自愿替父亲支付剩余的执行款。

6日,记者从五通桥区人民法院获悉,5日,小雷已前往法院,代其父亲支付了剩余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记者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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