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乐山交警推出改革新举措 区县驾驶员办证换证可就近申办

www.scol.com.cn  (2018-07-05 09:32:0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代玉巍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代玉巍) 7月4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全面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发布了新闻通气会,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了简捷快办、就近可办等10项公安交通车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10项公安交通车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中,7项为公安内部“下放”至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另3项向社会服务机构“外放”,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1、下放大中型客货车理论考试业务。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实习期满理论考试业务下放到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2、下放校车业务。将校车驾驶许可业务下放到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3、下放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将国产新能源小型汽车登记业务下放到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4、下放机动车补牌补证业务。将机动车补牌补证业务下放到已开办车管业务的交警中队。

5、下放驾驶证补换证业务。将驾驶证补换证业务下放到已开办车管业务的交警中队。

6、下放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将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下放到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

7、实现公安交管12123平台业务就近办理。将公安交管12123平台注册面签、变更电话号码等业务下放到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

8、外放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将抵押登记业务外放到社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9、外放办理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将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下放到各登记服务站。

10、外放社会网点办理公安交管12123平台业务。将公安交管12123平台注册面签、变更电话号码等业务外放到各社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据了解,在“外放”和“下放”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业务的同时,支队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依法办、规范办”。此次改革措施还涉及到和各区县大队车管所、各交警中队以及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的衔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积极协调下放业务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确保落实到位,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此外,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乐山交警”、“乐山车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在体验到现有“微查询”、“微咨询”、“微处理”等“服务”的基础上,将逐渐享受到“掌上车管所”带来更加细心、贴心、暖心的服务。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