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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时间 交警查处131位酒驾司机

www.scol.com.cn  (2017-12-01 09:39:54)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罗晓玲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牢记和遵守的出行准则,然而有人却没把这话当回事儿。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的数据,11月17日至24日,短短8天时间,我市共有131位驾驶员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处。

11月28日,交警部门在“乐山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实名曝光了这些驾驶员的酒驾行为,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等县(市、区)查到的酒驾人员均“榜上有名”,有两位驾驶员甚至是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交警介绍,驾驶员酒驾其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会降低,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实名曝光酒驾,就是为了让所有驾驶员引以为戒,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从而拒绝酒驾。眼下临近岁末,亲朋聚餐增多,希望驾驶员牢记切勿酒驾。

据介绍,根据相关标准,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记者 罗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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