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乐山绿心公园规划区范围内经营活动管理,昨(11)日,乐山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绿心一家餐饮场所进行责令停业处罚。
位于肖坝绿心公园旁的刘家大院,在通告规定期内,还继续营业,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其进行责令停业处罚。
据乐山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绿心公园规划区范围内经营活动管理通告指出,根据《乐山市绿心公园绿色生态整治规划》要求,为切实加强绿心公园规划区内经营活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或经营农家乐、餐饮、茶楼、烧烤、住宿、娱乐及其他经营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产、加工、饲养等生产经营活动。反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应在2017年7月10日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10日后,将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蓝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