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探索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2020-04-15 09:18:21来源:乐山日报编辑:刘若辰记者 甘国江

4月13日,记者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成都、乐山、阿坝等地重点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工作。

据悉,截至2019年底,乐山市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1713处。申报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1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18个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31处、乐山市文物保护单位81处、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187处。全市普查登录可移动文物12322件(套)。众多文物古迹组成了乐山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不可再生的。如何对这些具有极高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防止其受到气候、灾害、人为或者其他因素的损害,是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一个长期的问题。

“乐山作为率先在全省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试点授权地区后,将对我市文物保护提供更多法律支撑。”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院已经携手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市文物保护核心区域之一——市中区展开行动,通过摸底排查,摸清区域内文物和文化遗产数量、位置、现存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加强同文物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联席会、走访等形式定期了解情况,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研判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盗窃或破坏文物的不法分子的惩处力度,守护好历史文化遗迹,将文物保护打造成检察公益诉讼的“新名片”。(记者 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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