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全面落实政策促发展

2020-06-16 16:51:3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若辰记者 代玉巍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代玉巍)  疫情以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序恢复营业,但应该如何了解到税费优惠政策?又应当如何足额享受?享受优惠后如何开具发票?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近期关注的相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受乐山市市中区全福社区的邀请,参加了一场行业业务培训会议,在现场开展了一场交流会。

据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疫情后的税费政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全市都有许多典型案例,借此契机,就疫情期间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等问题,向参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宣传和分享,同时针对疫情期间收集的纳税人意见建议,逐个同各企业进行交流。

与此同时,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税务干部就纳税人近期遇到的典型问题,做了更详细的讲解,“例如,有些纳税人认为在政策发布前,自己对某些符合免税规定的业务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再享受免税了。其实并非如此,由于政策执行日期早于文件发布日期,同时结合疫情影响,纳税人可以先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再在规定期限内对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即‘先享受,再调整’的策略,保证纳税人可以充分的享受优惠。”

据悉,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先享受,再调整”的策略,为政策优惠落实提供缓冲带,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目前,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地生根正持续促进小微企业跑出发展"加速度",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也将稳步增长。

今年以来,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将“助力小微企业渡难关”作为重点工作加速推进,联合金融部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此次培训,不仅加强了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充分发挥地方社区在税收征管中的纽带作用,由点及面,将税费征收和税收宣传单位化、区块化,引导个体私营业主们学法懂法、诚信经营、诚信纳税,充分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改革红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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