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个人防护 尽快接种疫苗

2021-07-29 10:42:33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为严防疫情输入,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乐山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来(返)乐重点人员要主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市民需做好个人防护,尽快接种疫苗。

重点人员主动报备接受登记调查

来(返)乐山重点人员范围:入境21天内来(返)乐山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疫情封控管理区、划定全员核酸检测区域内来(返)乐山人员;四川天府健康通赋码为红、黄码的来(返)乐山人员;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管控期患者。

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后来(返)乐山的,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本人住地村(社区)申报登记;上述其他重点人群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安全抵达乐山后尽快向所在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登记健康状况、旅居史、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等相关情况,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进行的登记调查、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各类重点人群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面临追究违法责任的风险:

(一)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管控期的患者,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或可能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拒绝接受检疫、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治疗,经卫生部门评估具有传播风险,在告知后仍拒不执行的,将予以强制执行;因被管理对象过失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拒绝执行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应该注意个人防护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应继续保持良好的防疫习惯,比如佩戴口罩,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同时确保自己所在的空间处于通风状态等。

不必刻意减少出行,但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最重要的是,务必尽快接种疫苗,这既可以保障本人的健康,还可以构建起社会群体免疫屏障,共同抵御新冠病毒的侵袭。

虽然引发本轮疫情的德尔塔毒株的感染性较强、容易出现重症,但就国内外数据来看,接种疫苗能比较有效地预防重症,减少死亡。目前因新冠病毒致死的病例,绝大部分为未接种疫苗者。(戴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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