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2023-09-04 11:34:54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从 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正式迈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的施行,引发乐山市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施行 约束不文明行为

《条例》经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批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相关人员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并就如何推动《条例》实施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条例》是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从立项提出、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审议通过到公布实施,历时两年有余。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立法活动,在立项、起草、审议阶段,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发函定向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270 余条,确保《条例》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权威,又体现立法针对性和地方特色,切实做到不抵触、有特色、真管用。

《条例》共5章37条,主要包括工作原则、体制机制、社会共治、行为规范、推进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其中,行为规范方面用17个条文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观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见义勇为、历史文化保护、生态文明、旅游文明、公共场所文明、交通文明、网络文明、校园文明、医疗文明、社区文明、乡村文明、绿色低碳生活、家庭文明、移风易俗等方面行为规范作出具体规定,约束不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行为自觉,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

热议 文明理念入人心

《条例》正式施行,引发了乐山市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

“城市精细化管理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条例》的颁布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城管部门运用法治方式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市城管局四级调研员刘汉伟说,“《条例》第十四条对公共场所文明作了明确规范,城管部门将结合乐山实际,从城市管理顽疾入手,对噪声扰民、占道经营、乱贴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常态化。”刘汉伟表示,接下来,城管部门将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同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条例》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

“《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市民在交通文明方面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并对驾驶、停车、营运、乘车、骑行等九个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要求。下一步,乐山公安交警部门 将 全 力 宣 传 好、贯 彻 好《条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深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行动,进一步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教导员耿勇说,《条例》的贯彻实施,既需要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强化管理,更需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范要求,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市中区绿心街道竹公溪社区工作人员余敏看来,《条例》内容涉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社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法治保障意义。“作为城市的一员,我会带头遵守《条例》规范,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作为社区的一员,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引导居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让文明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余敏说。

“以后遇到行人闯红灯、公共场所大声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制止和劝导就更有底气了。”市民邓女士说,“《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规范,为市民行为划定红线,也让更多人敢于对不文明行为说不”。邓女士表示,作为一名普通市民,要从自身做起,认真学习好《条例》内容,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从而影响、带动更多身边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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