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琳:深入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2020-07-29 08:51:23来源:乐山日报编辑:刘若辰记者 张斯炜

昨(28)日上午,乐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召开,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刘楠到会作辅导报告。

乐山市委书记彭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市委副书记曾洪扬出席会议。

会上,刘楠以《民法典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尺度》为题,围绕民法典的特殊意义、重要地位、重大作用以及政府作为,对民法典进行解读。报告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又有旁征博引的案例分析,更有实践层面的对策思考,让与会人员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入理解。

彭琳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开创了我国法典立法的先河,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的主体责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彭琳强调,要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深刻领会把握民法典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深刻领会把握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至上,充分展现了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深刻领会把握民法典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部夯实法治基石的法典。

彭琳指出,要在普法宣传上见实效。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要把民法典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组织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重点群体的培训,聚焦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提升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彭琳强调,要在贯彻实施上见行动。把实施民法典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运用民法典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各级司法机关要用好民法典,切实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乐山市领导黄平林、于丽、喻在岗、熊伟、高鹏凌、廖磊、阿刘时布、王建华、毛宁出席会议。(记者 张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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