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城区18所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幼儿园今起报名

2020-06-30 09:48: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6月29日,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新闻发布会召开,对外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招生政策。

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心城区18所民办幼儿园将承接政府购买学位1000个,6月30日至7月13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可以到这些幼儿园报名,入读这18所民办幼儿园将按照和中心城区同类同期公办幼儿园一样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伙食费(含点心费)收费据实收取。

会上,承接主体代表(法人代表)在现场与市中区教育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据了解,本次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经过招标、投标、专家评审,市中区贝贝家幼儿园、市中区阳光幼儿园等中心城区18所民办幼儿园将承接今年的1000个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学位。根据安排,6月30日至7月13日,18所幼儿园将现场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进行报名登记初审。

承接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学位的18所幼儿园名单

此次招生对象为具有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不含罗李坝村、张徐坝村),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石桥社区所辖行政区域户籍的3—4周岁(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含2016年9月1日和2017年8月31日)的,且未被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

若报名幼儿数量少于或等于承接公办服务幼儿园的学位数时,报名幼儿按实录取,购买学位数按实际录取数计算;若报名幼儿数量多于承接公办服务幼儿园的学位数且多于的数量未超过原中标学位数的10%时,经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后追加相应学位数额,报名幼儿全部录取,购买学位数按实际录取数计算;若报名幼儿数量多于承接公办服务幼儿园的学位数且多于的数量超过原中标学位数的10%时,幼儿园报市中区教育局同意按原中标学位数的10%增加名额后,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享受购买服务的幼儿,并向社会公布,购买学位数按实际录取数计算。

按照规定,凡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若多所并报,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市中区教育局副局长罗宇宏表示,18所民办幼儿园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招生,每班班额不得超过30人。幼儿入园后,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补贴期限为3个学年度,即从小班入园至大班毕业,中途转学的,不再享受学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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