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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致富颂”歌曲征集启事

www.scol.com.cn  (2018-06-23 12:04:0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  

为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以优秀的音乐作品振奋人心、鼓舞士气、焕发斗志,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乐山市“致富颂”歌曲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乐山市文联、乐山市文广新局、乐山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乐山市文化艺术研究所、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乐山市音乐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三、征集要求

1.歌曲要围绕小凉山彝区贫困群众脱贫奔康、自强不息、自食其力的生动实践,紧扣“致富颂”主题,歌颂勤劳致富精神、激励贫困群众奋力奔康,易于传唱。

2.歌曲类型不限,流行歌曲、民族歌曲、美声歌曲均可;形式不限,独唱、重唱、组合唱、合唱均可。

3.歌曲时长4分钟左右。

四、歌曲评选及奖项设置

评选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歌曲进行评选。本次征集活动共征集评选优秀歌曲10首,每首奖金3000元。获奖作品将择优收录进编辑出版的音乐专辑。

五、征集方式

应征歌曲采用电子邮箱投稿,提交歌曲小样为MP3或WAV格式,并提供歌词、曲谱、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在邮件主题注明“乐山市‘致富颂’歌曲征集”字样。

联系人:杨芸,联系电话:(0833)2158528、15281979733,电子邮箱:303942658@qq.com。

六、相关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获奖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

3.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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