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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地方话”塑造政务服务乐山标准

www.scol.com.cn  (2018-02-01 09:07:38)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方方  

经过1年多的探索完善和全市政务系统、窗口部门的共同努力、广泛参与,1月25日,乐山市《“一窗受理”服务规范》《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工作规范》《政务服务民情访调与监督规范》等6项政务服务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这标志着省内市(州)级唯一获批的“国字号”政务服务类试点项目——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试点成果,也标志着我市在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品牌、构建更加满意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为什么要立标准?

政务服务是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面向公民、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的行政性、支持性、公益性服务,关系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积极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在近期进行的乐山“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调查中,我市群众对“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提出了希望。

如何提高效率?

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就是要建立规范、科学、系统的标准体系,保障服务群众的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标准,标准有监督,实现覆盖无缝隙,服务无差别,沟通无距离目标;就是要通过推行标准化,以标准化为引领,以清单管理为核心,以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优化服务为目标,继续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最大限度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办事更方便快捷。

“乐山话”怎么讲?

制定标准,既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更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引导和推动。承载“国字号”试点的乐山,如何做好这项工作?

成立试点领导小组,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全覆盖深入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和窗口单位,广泛收集、总结提炼各地各级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地方特色和有益经验,借鉴国标、省标及先进地区好做法;反复斟酌、修改完善,集中会审,上报获批……条款规范清晰、操作性强的6项政务服务乐山标准诞生。

6项标准,将“一窗受理”等方面具有实践成效的做法和经验以标准形式固定下来。6项区域性地方标准和500余项内控标准覆盖全市所有政务服务窗口、所有办事流程、所有工作人员,全面梳理和深度优化了行政许可事项,形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借助标准化手段厘清了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权利”,实现了由“工作流程”向“工作标准”的转换。

其中,《“一窗受理”服务规范》,是全省首个该领域标准,对全市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服务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了细化、量化,对服务质量和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解决群众多头跑问题,避免群众办理审批业务的“肠梗阻”和工作人员“不廉”行为发生;《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在省标基础上,进行了更进一步细化和提高,形成了乐山特色,重点解决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建设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为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奠定基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明确要求不能将无法律法规规定或部门为规避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列入办事指南。

6项标准发布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将重点抓好标准的宣传培训,建立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引领,重点县、乡、村为试点带动的标准化试点实施机制,确保标准化试点成果迅速在全市四级政务服务窗口落实落地。(记者 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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