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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蹄疾步稳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www.scol.com.cn  (2017-12-18 09:10:32)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甘国江  

从今日起,开设“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专栏,聚焦乐山市试点工作的改革举措、推进速度、试点特色,以及涉及各部门协同推进、转隶人员心声等,全面展示该市试点工作进展。

“全市紧扣时间节点,认真谋划,细致施工,蹄疾步稳推开改革试点工作。”昨(17)日,记者从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获悉,自11月16日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以来,乐山市高度重视,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改革“一号工程”来抓,赓即成立试点工作小组。乐山市委书记彭琳担任组长,及时召开市试点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改革任务。试点小组办公室下设组织指导、综合保障、工作机制等3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试点工作对接协调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乐山市委高度重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2018年1月10日前、2月20日前,乐山市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分别产生并挂牌。时间紧,任务重。市委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有力有序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1月16日,市纪委草拟形成了《乐山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推进时间安排表,明确各时间节点的工作安排以及相关人员责任。目前,省试点工作小组已审批同意我市试点实施方案。

11月20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彭琳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必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市县两级联动的合力攻坚机制,坚定地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确保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

会议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改革试点面临的具体问题,要认真研究、拿出办法、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在2018年1月10日前、2月20日前,分别通过市、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既定的总体目标进行统筹安排,确保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人员转隶、运作机制构建等配套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全面完成,确保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正常运转。

12月7日,市委组建11个工作组,由市委书记彭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等11名市委常委带队,分赴全市11个县(市、区),督导推开各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场协调解决改革相关问题。

各部门协调推进做细做实有效推开

11月21日,全市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曾勇强调,本次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涉改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纪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牵头抓总、细致谋划,扎实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实效。

在乐山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成员单位讲政治、顾大局,主动作为、各尽其责,配合顺畅、推进顺利。

做细做实基础工作是关键。市纪委主要领导带队,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与班子成员和涉改部门人员全覆盖谈心谈话,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全面摸清涉改单位的组织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等具体情况,及时汇总形成改革基础数据;积极开展对涉改人员的档案查核工作,启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梳理信访反映,为改革如期顺利推进做牢基础工作。

乐山市纪委由副书记分别带队赴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对接,积极推进涉及改革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等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改革牵头单位就改革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迅速及时向上对接,确保牵头和配合制定的制度方案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乐山市纪委组织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内设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传达全省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市纪委成立3个专项工作指导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分片联系指导各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确保了县级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有序进行。

目前,各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由市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报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通过。全市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进行。(记者 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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