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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今日实施

www.scol.com.cn  (2017-12-01 09:37:26)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张斯炜  

12月1日,乐山市首部实体性法规《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条例》的内容有哪些特别值得关注的地方?《条例》的实施对乐山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参与《条例》立法过程的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为大家深入解读。

背景多方推动保护绿心生态

沈建军(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学教授):“立良法”是地方立法的核心所在。面对绿心保护存在的困境和问题,这次我们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个实体性地方法规,就选择制定《条例》,其立法的初衷是为保护绿心“撑”起一把法律的伞。希望通过对绿心生态的保护,发挥绿心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从而提升整个乐山的城市品位。《条例》的出台反映了民心、顺应了民意,同时它也体现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目前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地方立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坚持党的领导。

姜敬红(乐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绿心保护事关乐山市“景城一体”发展的全局;在生态环保方面,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和需求。因此从全局和时代的要求上,我市把保护绿心生态作为了乐山首部实体性法规的切入点。

彭健(四川乐山仙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绿心是乐山城市建设发展中必须保留的一块生态绿地,对乐山市建设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提升也有积极的意义。因此,依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原则,我们从强调“绿心生态保护”出发,促成了《条例》出台。

内容立足地方可操作性强

姜敬红:地方特色是衡量地方立法质量和价值的主要标志,是地方立法之灵魂。善于抓住地方特殊性,着力增强法规的特色和实用性,是对地方立法的必然要求。首先,《条例》地方特色显著。保护对象就非常具有地方特色,中心城区有一个生态绿地本身就是我市的一个特色,选点很好,立法亮点得到彰显。《条例》一些规定也很有特色,例如其第十八条关于“绿心范围应当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规定,就很有特色。

其次,《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由于立法过程充分体现科学立法原则和民主立法的精神,尊重了市情民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因此《条例》立法水平高,可操作性强。《条例》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做到了既保障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又坚持了以问题为导向,把重点放在法规核心制度、关键条款的设计上,尽可能实现精细化。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立足地方实际,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客观规律,有几条立几条,管用几条制定几条,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每一项制度规定可执行、易操作,做到务实、管用。

沈建军:这次《条例》制定的一个重要亮点,就是在条款的设计上主要以保护措施和禁止性规定为主。《条例》不追求体例上的“大而全”,共5章32条,正文字数在3000字左右,非常简明,便于宣传与学习。

《条例》的制定始终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立法原则,以“少而精、小而特”为立法要求,使所立之法能够“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条例》无论从体例,还是从结构技术、语言技术等方面都反复斟酌;从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都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此外,《条例》所依据的上位法多达20部,其目的就是要使所立之法能站得住脚,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彭健:《条例》确立了自己的绿心保护原则,其中尤为重要和具有特色的是生态优先原则、永续利用原则,这也反映了我们对绿心的定性和《条例》的立法宗旨。《条例》以保护为主,故设置了较多的禁止性条款,并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相关处罚条文,做了一一对应的上位法汇编和对应检索,力求做到处罚有据,公平合理。

赵晓东(四川乐山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条例》共32条,其中法律责任部分有10条,这意味着近三分之一的条款明确了单位、团体、市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实现保护绿心这一目的来讲非常直观。法律责任方面,主要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共涉及12类处罚项目,并对常见的处罚行为作了明确规定,每个处罚都有上位法作支撑,有其具体考量。这些都体现了《条例》的具体可操作性,解决了对绿心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意义依法治市的里程碑

沈建军:《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我市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乐山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已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必将有力推动我市的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对我市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和城市品位提升,以及山水园林宜居城建设必将产生实质性的推动作用。为加强《条例》的宣传,我建议将《条例》的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考试中,让《条例》真正在我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

姜敬红: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是实行法治的前提。《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对“城市之肺”——绿心的保护正式纳入了法律范畴。对乐山的法治进程而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彭健:《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开启了我市地方立法的先河,对我市地方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也为今后我市地方立法积累了极其重要的立法实践,对我市今后的地方立法将起到积极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对构建和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必将产生显著和直接的积极影响。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希望能够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绿心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

赵晓东:《条例》的出台,从法律上定位了绿心这块特殊的规划区域。绿心是城市管理需要保护的区域,通过《条例》可以实现对绿心的长期稳定、持续性保护,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记者 张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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