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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综合能耗再下降 乐山要刮更强“节能风”

http://www.scol.com.cn  (2017-06-13 09:55:01)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甘国江  

昨(12)日上午,记者见到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科长翟德华时,他正在安排该中心的节能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从屋顶可以同时保证800人24小时热水供应的“住院楼太阳能空气能中央热水工程”,到让电梯节能26%以上的“电梯节能回馈装置”;从LED节能灯全面替换荧光灯,到利用雨水回收进行绿化浇灌……自2016年,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成功通过国家四部委验收,晋升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后,该中心在节能减排的道路上不断迈步前行,与乐山市另一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道,成为了乐山市节能减排的标兵。

“这两位标兵也是我们乐山节能减排的一个缩影,全市各县(市、区)涌现出了不少节能减排的先进单位。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荐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沙湾区福禄镇初级中学、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小学等单位参与新一轮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继续在全市掀起更强、更猛的‘节能风’。”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四川省政府从今年起也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了对市州党委政府的工作考核。

5年时间乐山全市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7.03%

“节约空调用电,合理设置室内温度。”“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设置成节电模式,减少待机能耗。”“加强日常用水管理,避免大开水龙头和长流水现象,养成节约用水习惯。”……

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中,这些行为准则被标注在了显著位置。

除了楼顶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LED节能灯、无纸化办公、雨水回收等节水、节电硬件建设,该院还侧重于节能宣传。“如果大家没有节能意识,硬件设施再好也只是事倍功半”的观念,成了该院广大干部职工的共识。

众人拾柴火焰高。全市通过坚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节能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增强,节约能源资源意识及节能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与此同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和能耗分析报告制度的出台,则对节能减排起到了如虎添翼的作用,该制度对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系统整理,并对能耗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开展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示范工作,为能耗改革提供权威的数据支撑。

为降低能源消耗,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在“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节能改造资金3900余万元,完成建筑节能改造9.3万余平方米;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2个,改造面积346.7平方米;节水器具改造1520余套;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02万余只;推广电梯节能改造10台;改造节能灶具23台,节能锅炉6个;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个。

同时,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成功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级部门创建节水型单位13个。

倡导绿色出行,推广新能源汽车。建设公务自行车网点服务,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更新汽车消费观念,践行绿色出行,引领节能减排。“十二五”期间,推广新能源汽车23辆,建成充电桩4个,建设公务自行车集中服务网点6个。

推进新能源利用与可再生资源回收,促进低碳发展。“十二五”期间,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等新能源利用项目4个;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活动,2015年废旧灯管和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率达35%;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5年餐厨垃圾生物处理率20%;推广使用再生纸、再生硒鼓等资源再生品,推进纸张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系统,全市公共机构用纸量明显减少。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7.0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5%,人均水耗下降了16.33%。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272.1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1.3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40.21立方米/人。

“十三五”末全市人均综合能耗比2015年再降12%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是今年乐山争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之一,而该院的整体迁建工程(含市儿童专科医院及市妇幼保健院两大建设项目)则是本次参与创建的重头戏。

“从墙体建设、灯光安装、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无一不体现着能源节约和再利用的理念,几乎完全颠覆了以往那种只重建筑质量,很少考虑建筑能量消耗的理念,现在属于质量与节能两手抓。”乐山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看来,让新修建的公共设施尽量减少耗能明显要比去改造那些老设施来得更为实际,更为快捷。“毕竟改造老旧设施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比较大,需要逐步推进,而让新修建的设施‘节能’所需要的投入就相对少很多。”

按照规划,“十三五”末,即2020年,乐山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比2015年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5年下降11%,人均水耗比2015年下降15%。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强化建筑节能,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项目全面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标准,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执行节能标准规范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开展以更换高效节能门窗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项目同步进行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改造,推进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和围护结构等综合节能改造。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装置等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空调清洗、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高效照明产品、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技术和设备。推进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

开展绿色办公行动。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产的闲置浪费。推进节能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共用,发挥节能信息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视频等方式举办会议,减少签字笔、纸杯、餐盒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工作,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实施节地节水工程。“十三五”期间,各级公共机构将完善用水计量体系,按用水功能区安装二级水表,建立用水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建立系统的用水统计台账,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大力推广中水、雨水等非常规用水的回收循环利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引导公共机构节约用水。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进行节水项目改造工程。

到“十三五”末,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80%,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80%,全部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市直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各县(市、区)达到市节水型单位创建要求。有食堂和浴室的节水型机关人均用水量定额为95升/人·天,无食堂和浴室的节水型机关人均用水量定额为55升/人·天。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鼓励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建立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十三五”末,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通过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项目,全市实现“县县有节能示范”的目标,以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力争创建国家级能效“领跑者”1家,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家(含)以上,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家(含)以上,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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