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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城管:即使不被理解也要文明执法

http://www.scol.com.cn  (2016-07-11 09:17:07)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罗晓玲  

  吐槽

  市民赵女士:前不久,有人在网上发帖说“乐山城管群殴女店主”,标题看起来很吓人,结果证实城管并没有动手,女店主因“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不晓得从好久开始,“城管”成了一个敏感词,一提到城管,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把矛头指向他们,随意谩骂。说实在的,我们乐山的城管执法还是比较文明的,有时候看到他们被骂被打的消息,觉得他们多不容易的,其实他们执法还不是为了城市更美。

  新闻回放

  7月1日,一名网友在乐山新闻网发帖称:城管柏杨大队执法人员在乐山广场附近一家服装店暴力执法,发帖人还发布了多张现场图。

  次日,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络发言人对该帖进行回复,说明该局柏杨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柏杨中路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整治,一女店主不配合执法行动,抓扯执法人员。整个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保持高度克制,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同时,还附了执法记录仪拍到的现场状况截图。

  后经警方调查,城管执法人员和女店主双方有肢体接触,但城管人员并没有暴力执法,也没有围殴女店主。女店主因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被罚款200元。

  律师说法

  散布谣言属于违法行为

  以《乐山市新广场柏杨中队城管暴力执法,群殴辱骂女店主,威胁恐吓人身财产安全!!天……》为题的这条帖子备受关注,截至昨(10)日中午,该帖浏览量7000多,跟帖100余条。一些跟帖者表示,“楼主一面之词不可全信”、“证据要求完整性,别断章取义”,但也有跟帖者“一边倒”,称城管“二流子”、“文盲法盲”等。

  “发帖人未经核实擅自发布虚假信息,点击量大,还有媒体转载,造成较大影响。”四川齐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永红解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执法经历

  A:当过侦察兵的他被当街追打

  陈默:乐山市城管局张公桥执法大队队员

  从业时间:4年多

  5月18日早上8时许,陈默到乐山城区致江路进行日常巡查,他没想到,这样一个寻常的上午,自己会“挂彩”。

  当时正值交通高峰时段,人多车多,几个小摊摆到了靠近牛咡桥路口的机动车道上,陈默赶紧劝小贩去市场经营,但卖核桃的3个小贩始终没动,“你们这样要不得,不能在机动车道上卖东西。”陈默一边给对方讲道理,一边上去把核桃提开,不料对方两男一女中的高个男子一拳打在他脸上。“你凭啥动我东西?”矮个男子也一脚踢过来,陈默一下闪开,见矮个男子又冲过来,陈默只好一下抱住他,谁知高个男子又踢来一脚,那名女子也挥着核桃夹子紧随其后,见此情形,陈默只能跑开,三人在后面一边追,还一边喊“城管打人”!在被追打中,陈默耳朵、脸和手臂多处受轻微伤。

  陈默当过5年侦察兵,如果动手,那3个人不是他的对手,但他没有还手,“毕竟,我穿着城管制服,代表着城管执法形象,虽然他们打人还诬赖我打人,但我还是不能还手。”陈默说。

  经警方调查,陈默坚持文明执法,整个过程中没还过手。警方依法对3名小贩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从部队退伍来到城管队伍,陈默调侃自己是从最可爱的人变成了一些人眼中最“可恶”的人,日常执法,挨骂是常事,他还有过被占道经营的经营者挥刀威胁的经历,为此,他也曾委屈过,气愤过,但他一直牢记领导的嘱咐:执法时遇到纠纷,千万不能动手。

  陈默坦承,做城管快半年时,他退缩过,但他最后还是说服了自己,既然已经干了这行,就要好好干下去,通过点点滴滴的努力,为乐山市容环境的提升尽一份力,扭转市民对城管不好的印象,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B:执法过程遭遇“演员”

  鲍明凯:乐山市城管局上河街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从业时间:11年多

  2014年6月的一个傍晚,乐山城区重百商场外的上土桥街人头攒动,一辆载着小吃的电动三轮车停在路口,它的主人是经常占道经营的沈某某。当天晚上,鲍明凯带领几名城管执法人员找到沈某某,对其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取证,并送达调查整改通知书。到达现场后,鲍明凯劝导沈某某不要占道经营,但沈某某夫妇说什么也不离开。沈某某还阻止城管执法人员拍摄取证,并自行躺在了地上,鲍明凯想去扶他起来,却被沈某某顺势抓住裤子的裆部,好一会儿才放开。后来,警察来了,经过警察和群众的劝说,沈某某终于推着车离开了,前后僵持了一个多小时。

  “谁料到,沈某某和他老婆第二天来局里,说我和其他执法人员把他打伤了。幸好当时摄像机记录下了全程经过,不然城管又背黑锅了。”鲍明凯说。

  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画面显示,在执法过程中,鲍明凯等执法人员自始至终并未动手。但另一段执法记录仪记录的画面显示,沈某某身上缠着纱布,在城管局的办公室地上哭喊,还把站在一旁的老婆也拖倒在地一起哭闹。“报了警,劝了好久,才把他俩劝走。”鲍明凯说。

  对鲍明凯而言,最让他感到郁闷的不是挨打挨骂,而是城管工作不被理解和支持。“有人喊城管‘土匪’、‘黑猫警长’,我给女儿开家长会时,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城管。”鲍明凯说。

  制度形成

  明确规定文明执法倡导柔性执法

  “在一些市民的印象中,乐山城管工作就是‘撵摊摊、拆房子’,实际上,在‘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中,涉及市容管理的行政强制项目就多达101项,包括占道经营、噪声、油烟扰民、扬尘污染、违法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乐山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科长韩彦国介绍,由于许多项目与市民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在城管执法中,稍有不慎就可能产生矛盾。

  在《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手册》中,“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一章明确规定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不准有意刁难、打骂被管理者和服务对象”等。每一位城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这一《手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在执法过程中,若违反其中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开除。

  据了解,近年来,乐山市城管局以打造“和谐城管”为目标,积极变革城市管理思维,把“理性、文明、和谐、民生”的执法理念贯穿于职能发挥全过程,注重温情执法、人性化执法,融洽与执法对象的关系。

  为把柔性执法落到实处,该局建立了“五步走”执法机制,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的工作方针,实施一告知、二劝说、三调查、四处罚、五取缔的“五步走”工作方法。

  微播报

  市民杨建国:有的人,看问题总是以自身利益为先,就拿占道经营来说,如果其他人占道经营影响到他的生活,他就骂城管不作为;如果城管管理占道经营牵涉到他自己利益,他又骂城管管过头了。城管工作需要更多市民理解,毕竟他们的工作是为了城市环境更加规范整洁。

  网友“王月月”:的确,有的时候新闻里会出现城管的负面报道,但咱们不能以偏概全,如果没有城管,可以想象我们所居住的环境会有多么脏乱差。我们期待城管文明执法,但我们同时也应该为建设美丽家园尽一份市民应尽的责任。

  网友“木子”:有的经营户真的很过分,门面外的人行道是他的,想摆就摆,行人根本没法过;门面外的停车位也是他的,摆个锥桶、板凳不准别人停车,真的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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