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检察】 “检影说法”第五期

2020-09-08 14:38:5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曾小清

“检影说法”栏目简介:“检影说法”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最新推出的普法栏目。“检影说法”采用短视频的形式,通过五通桥检察院副检察长、生态摄影师丁华分享野外拍摄珍稀鸟类过程中的切身体验,以及一副副精美的摄影作品,以案释法,寓教于乐,让公众轻松获取法律知识,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

 

 

野生动物知识:

朱鹮(学名:Nipponia nippon):古称朱鹭、红朱鹭,朱鹮系东亚特有种。中等体型,体羽白色,后枕部有长的柳叶形羽冠,额至面颊部皮肤裸露,呈鲜红色。栖息于海拔1200-1400米的疏林地带,主要在附近的溪流、沼泽及稻田内涉水,漫步觅食小鱼、蟹、蛙、螺等水生动物。曾广泛分布于中国东部、日本、俄罗斯、朝鲜等地,由于环境恶化等因素导致种群数量急剧下降,至20世纪80年代仅中国陕西省洋县秦岭南麓有唯一7只野生种群,后经人工繁殖,种群数量已达到4000多只。

以案说法:

2016年6月1日,郝某某怂恿冯某某打鸟,二人不听村民劝阻,用弹弓将一只白鸟击落至地面,后冯某某再次用弹弓击打后用衣服包裹白鸟,将其抱上车辆。后冯某某发现白鸟带有脚环,且有编码,惧怕被查,将白鸟扔弃到耀州区路边河道内。该白鸟随后经耀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救治无效死亡。经鉴定,该死亡白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死亡原因是人为击伤,颈部与前胸外伤严重,左翼断裂,失血过多。

耀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某、郝某某故意用弹弓击打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使朱鹮受伤后,不予积极救助反而将其弃放在路边,最终致该朱鹮死亡,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判决被告人冯某某、郝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1只(朱鹮)构成犯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猎捕朱鹮是非法猎捕野生鸟类中处罚最高和最严的刑罚,大家千万别碰这根高压线!(万颖)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