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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突出立法重点 依法科学民主立法

http://www.scol.com.cn  (2016-07-31 13:40:27)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方方  

7月23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确定乐山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这标志着该市地方立法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昨(28)日,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邀请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开展好地方立法工作、有哪些立法需求等内容进行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加乐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国家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信心,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突出立法重点,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乐山”,推动乐山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找准选好地方立法的路径和切入点,使地方立法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借鉴和吸收其他地方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积极推动和构建体现乐山特色的法律规范,制定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要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强化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工作,广泛吸纳民意和各方智慧,增强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乐山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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