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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面展开

www.scol.com.cn  (2018-05-18 11:23:4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乐山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乐山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乐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

会议传达和解读了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就乐山市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工作职责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乐山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泉、韩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乐山市教育局高职民科科长杨汉林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基教科科长邬芸娥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科(股)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联动;把握分寸,维护稳定;加强监管,形成机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确保治理见到成效。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治理,一手抓课后服务。要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要全面排查,分类治理,建立台账,落到实处。同时要努力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让学生在学校享受到优质教育服务。

《方案》明确,5月至6月底,各县(市、区)成立联合工作组,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全面摸排。2018年12月底前,集中整改治理。2019年6月底前,专项督促检查。

全面摸排采取拉网式排查、自查自纠、普查登记、建立台帐等方式,重点检查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安全隐患、师资聘任、竞赛(考级)组织、招生宣传、教学管理等情况,查明问题、建立台账。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中小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的任何违规联系尤其是利益联系。对学生参加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了解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各地要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审核分析,摸排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审核分析,分类提出处置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建立基层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

《方案》要求,确保学生安全,严格亮证办学,严格审核备案公布,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授课,坚持依法从严治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严禁无证无照经营。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审批机构及培训活动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或变相举办)、承办、协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等,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教师名册,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要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醒目位置长期公示,严禁在广告宣传、接受咨询、提供服务承诺时出现“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任教”等类似表述。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的,要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任教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视其情节1至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方案》指出,准确把握政策,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鼓励支持其发展,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治理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要充分宣传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各地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乐山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区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牵头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并对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信访接待地址,畅通举报渠道。

乐山市教育局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2433301、2432984;

举报邮箱:365277508@qq.com;2842905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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