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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拜年 乐山两级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1191件

www.scol.com.cn  (2018-03-15 09:13:5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高懿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高懿) 根据四川省法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精神,乐山市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的安排部署,从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3月1日,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有力措施,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1191件,执行到位金额7504万元。

乐山市两级法院确定追索劳动报酬、工程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10类密切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开展执行,全力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胜诉权益。树立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原则,强化立案、审判环节财产保全工作。

在此次活动中,乐山市两级法院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四川法院网等载体,将577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14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458人,公开曝光425人,纳入征信黑名单351人。召开兑现大会10次,发放执行款7504万元。

【延伸阅读】

一、犍为县法院案例

2015年3月12日,李某某等16名民工向法院申请执行陈某等4人给付拖欠的工资一案。犍为县法院受理后经“五查”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四名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犍为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终结本次执行。

2017年7月26日,犍为县法院通过点对点和总对总查询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陈某在上海某银行有财产并依法对其冻结。随后,被执行人陈某主动与法院联系,表示自己单独拿钱出来解决案件,请求解除银行的冻结。2018年1月23日,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将6万余打入犍为法院执行账户。2月1日,对该案款进行统一发放。

二、井研县法院案例

袁某某等17名农民工因井研县某丝绸厂拖欠其从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的工资240975元,向井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7年8月1日,经井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井研县某丝绸厂从2017年9月开始,每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总额的20%,于2018年1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

井研县法院在受理该批农民工讨薪案件后,发现被执行人在其合作伙伴处有未收款项,及时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该款项,责令其不得再向井研县某丝绸厂支付该笔资金,只能通过井研法院逐次提取该笔款项用以支付农民工到期债权。目前,井研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17年10月、2018年1月两次执行农民工到期债权,共计执行到位工资款人民币96390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沐川县法院案例

王某、欧某某与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沐川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12月12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某支付王某、欧某某因王某宇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8万元。因杨某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王某、欧某某于2018年1月25日向沐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杨泽辉向申请执行人支付5万元赔偿款后就未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2月12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解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被执行人并不想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官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即支付8万元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案款于2018年5月之前全部付清。

四、五通桥区法院案例

2018年2月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毛某某到五通桥区法院求助,称自己独自带着八岁大的孩子从西安赶到五通桥来找曾某某,要求执行婚生子生活费1.65万元及生活帮助费2万元,但被执行人拒而不见。

临近年关,为确保申请执行人母子能回家过好年,法院立即抽调执行局、法警队干警4名成立专案组,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通过被执行人邻居、所在小区物管等联系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对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传唤。

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全部汇入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并承诺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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