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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www.scol.com.cn  (2017-10-24 09:13:43)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张斯炜  

昨(23)日,乐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副主任赵田、贾志华、袁加乐、郭正强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杰鸿、张旭东,秘书长谢晓明及委员共计33人出席会议。市长张彤、常务副市长黄平林、副市长郭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雪梅、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乐山市政协副主席刘波,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应邀列席会议。1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高度肯定,但是办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人大代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端正办理工作态度,进一步坚持办理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狠抓办理落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办理工作方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举行本届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会。会上,10位常委会组成成员针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询问,7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所做工作,紧扣问题进行了解答。询问过程环节紧凑、问答实在、针对性强、气氛严肃而热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乐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批准乐山市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谢佳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前,与会人员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记者 张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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