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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制作涉外证照办理明白卡方便企业

http://www.scol.com.cn  (2017-09-26 11:21:4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朱宇旻 记者 余建军)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商务局获悉,为了方便办理备案登记企业提前准备充分相关办理材料,该局牵头相关涉外部门制定了《乐山市外贸进出口企业涉外证照办理明白卡》。今年以来,已经有52家企业进行了登记。

据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明白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申请条件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或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市商务局外贸科(0833)2421240。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施行属地化管理。在乐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由乐山市商务局(外贸科)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峨眉山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由峨眉山市商务局办理。

新办备案登记需要交的材料包括: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必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外、境外企业必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30日内持变更所需纸质资料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企业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应于30日内凭变更后的备案登记表到税务、海关、外汇、检验检疫等部门完善相应的变更手续,并将相关部门完善的手续材料报市商务局备案。

企业如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须在原备案登记机关查询所遗失备案登记表的编号,登报声明后持补办所需纸质资料到原备案登记机关补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四川省商务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须选择省级报纸刊发遗失公告,在乐山市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须在市级报纸刊发遗失公告。企业补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备案登记信息如有变更,须联系税务、海关、外汇、检验检疫等部门完善变更手续,并将相关部门完善的手续材料报市商务局备案,30日内未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相应变更的企业,备案登记表自动失效,市商务局将定期登报公示并抄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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