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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

http://www.scol.com.cn  (2016-09-07 09:03:26)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张清  

昨(6)日下午,乐山市长张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全面建立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全覆盖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同步小康。

《意见》明确,救助帮扶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法定义务人但无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有一定的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履行相关义务后仍无法保障基本生活需求,需要政府和社会提供救助帮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事实孤儿、失独人员以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

《意见》指出,救助帮扶原则为履行义务,自愿申请;居家为主,集中为辅;适度保障,动态管理;整合资源,社会参与。救助帮扶内容,分为居家救助帮扶、集中救助帮扶、审核审批程序、退出机制4个部分。拟定了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的基本生活标准、医疗救助、护理费和服务费补助、救助帮扶协议、惠民殡葬、救助机构等保障措施;细化了审核审批程序,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救助帮扶对象退出机制。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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