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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强化措施 坚持“三个加强”

http://www.scol.com.cn  (2016-08-18 08:50:38)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  

——三论深入推进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能否成功,最终需要落实在行动上。而要确保行动的效果,就必须强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基调,严肃纪律,逗硬奖惩,切实做到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身体力行,尽力而为,确保创建工作没有盲点和空白点,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绩,确保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取得成功。

  加强统筹协调。要吃透测评标准,查漏补缺,再想办法、再添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好资料收集,按照标准,加强审核、加强指导,严谨细致,做到不漏项、不偏差、不零乱,确保材料的规范性。要主动沟通汇报,做好上情下达,及时把创建工作的新要求传达到各责任单位;做好下情上达,及时将创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意见等报告创建指挥部。

  加强氛围营造。要加强新闻宣传,市级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全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好的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社会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要加强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新闻网及官方微信、微博等,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加强道德模范事迹宣传。

  加强督查问责。要从严督查,相关部门应适时联合开展督查,对审核材料的报送情况和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及时报送材料,对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要从严问责,对创建工作中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严重影响创建工作进展的,要启动问责机制。要从严奖惩,要锁定责任单位“一把手”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对工作推进有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乐山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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