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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多年猜忌辱骂 沐川农妇棒杀丈夫

http://www.scol.com.cn  (2016-07-26 09:17:03)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提及家庭暴力,或许大多人首先想到的会是:动粗、殴打等身体暴力。实际上,家庭暴力还包括了语言暴力,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也是家暴的一种。

庭审现场,杨玉秀哭着陈述犯案原因

  近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沐川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审的是该县茨竹乡的农妇杨玉秀,被害的是她41岁的丈夫。一个普通瘦小的农妇,为何对丈夫狠下杀手,夫妻之间究竟有什么矛盾?为何男子被杀后,其家人和当地上百村民,还为农妇求情请求法院轻判?

  在庭审中,这些疑问被一一揭晓,悲剧竟是源于家暴。

  悲剧:

  公公生日当天她用木棒打死丈夫

  庭审当日,杨玉秀被法警带上法庭。今年46岁的她,只有小学文化,身形瘦削、皮肤黝黑的她,看起来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妇。

  旁听席上,坐着她的娘家人、丈夫的家人,还有她和丈夫的儿子。

  在走向被告席时,杨玉秀撇头看了看旁听席上的人,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其指控的犯罪事实,将现场所有人带回到了那个悲剧发生的夜晚。

  2015年9月8日,是杨玉秀公公的生日。当天,杨玉秀的娘家人,以及丈夫家的亲戚,都来为老人庆生。当晚10时许,生日宴结束后,丈夫甘学明认为杨玉秀“有情绪”,遂辱骂了她。

  杨玉秀被骂后,回想之前多次遭到甘学明辱骂,遂产生报复之念。她从厨房里拿了一根木棒对甘学明的头部猛击,将其打倒在地,之后又持木棒朝甘学明头部猛击数次。

  约晚上11时许,杨玉秀主动打电话给村主任周某某,称自己将甘学明打死了,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其控制。

  甘学明经村民送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公诉机关认为,杨玉秀与其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进而持木棒多次打其头部,致其死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缘由:

  遭长期辱骂 丈夫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的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杨玉秀称“没有异议”,并极力地解释说,案发当晚动手之前,她没有“情绪”,是丈夫有“情绪”,一直在骂她,她最后才想报复丈夫的。

  “你和你丈夫的关系怎么样?”法官问。回答这个问题时,杨玉秀的情绪有些失控。她先是沉默了几秒,才开口讲述。

  在和丈夫结婚之前,她曾和丈夫的哥哥有过一次婚姻,并生育一个女儿,后来其哥哥因病去世。之后,她才改嫁给甘学明,当时就想着甘学明和前夫是亲兄弟,其应该会善待她和前夫生的女儿。

  婚后,她和甘学明生了一个儿子,现在已经19岁了。自从生了儿子之后,甘学明就很讨厌女儿。女儿在外读书,他每个星期只给她20元钱的生活费,女儿根本吃不饱。

  说到这里,杨玉秀捂着心口痛哭起来。旁听席上,她的姐姐和女儿,也不停地抹泪。

  法官只好让其稳定情绪后再陈述。

  杨玉秀顿了顿,抽泣着说,结婚后几年,甘学明经常骂他,以前还要动手,最近几年虽然不动手了,但也是长期辱骂和怀疑她,有时上街赶场,她碰见同村的村民聊了两句,丈夫就怀疑她和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他还怀疑儿子不是他亲生的……”杨玉秀泣不成声地说。

  从杨玉秀的陈述,和案发后多个证人证言中可以了解到,在结婚之后,甘学明经常辱骂杨玉秀,怀疑妻子和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甚至还认为儿子是妻子和岳父生的。

  面对丈夫的猜疑和辱骂,杨玉秀的回嘴和解释,根本不起作用。其女儿和儿子,因受不了父母的争吵,都先后辍学外出打工。

  谅解:

  死者家人请求法院轻判

  杨玉秀说,丈夫经常辱骂和嫌弃她,她也想过离开这个家,还提过离婚,但丈夫就是不肯。

  隐忍多年的情绪,最终在去年9月8日当晚爆发。

  杨玉秀说,当日是她公公的生日。为老人操办生日宴,累了一天的她腰很疼,丈夫见了就很不高兴,嫌她“有情绪”,并对其乱骂。

  “骂得太难听了,长期这样骂我,不是一次两次了,我真是难以忍受!”杨玉秀说,当时,她实在气不过,想着自己忍了这么多年,就想教训下丈夫。她拿起准备砸核桃的木棍,朝正在洗脚的丈夫砸去。丈夫倒地后还在骂她,想到丈夫年轻时学过武,担心其打她,她又持木棒猛击其头部数下,直至其瘫倒在血泊中。

  “我当时想把他打死,但看到他没动静了,我心头又慌了……”在法庭上,杨玉秀哽咽着说。

  杨玉秀将丈夫甘学明打死,这让其家人既感到震惊和难过,又十分同情杨玉秀。

  甘学明的姐夫孟涛(化名)说,甘学明对其他人都还可以,但对妻子心眼小、脾气怪,并怀疑其妻子和他人有染。

  孟涛说,这些都是他打胡乱说的。因为,案发后,经鉴定证明,杨玉秀与甘学明的儿子,是两人亲生的。

  “他心眼太小了,甚至连我他都要怀疑。”在庭审当日,孟涛说,其实家里人也多次说过甘学明,让他不要瞎猜疑并对妻子好一点,但每次过不了多久,甘学明还是像以前一样,经常刁难辱骂杨玉秀。

  而杨玉秀和甘学明的儿子小斌(化名)也说,在家里,爸爸甘学明的脾气比较火爆,还打过妈妈。而妈妈对人比较好,在家也很孝顺爷爷。

  小斌说,家里人包括爷爷,都愿意原谅妈妈,希望法院对她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不仅如此,当地上百名村民还写了一封联名信,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

  判决:

  从轻处罚犯故意杀人罪获刑14年

  当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杨玉秀未能冷静处理家庭矛盾,持木棒多次打击甘学明头部,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

  杨玉秀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予从轻处罚。

  甘学明在与杨玉秀婚姻期间,时常无端猜忌、辱骂杨玉秀,是激化夫妻矛盾,引发本案的直接原因。同时,案发后,甘学明的亲属对杨玉秀的行为予以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杨玉秀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一审判决杨玉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支招:

  使用法律武器应对家暴

  这是一出因家暴而引发的悲剧,该案也是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因家暴致人死亡的案件。

  类似的案子,在井研县也发生过。2014年5月13日,该县竹园镇的雷某某,在遭遇丈夫殴打后,持水果刀刺向丈夫的大腿,致其死亡。据调查,雷某某长期遭受丈夫的打骂,案发当日,丈夫用拳头击打其头部,气愤之下雷某某拿刀刺向丈夫。最终,法院判决雷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这两起案件中,实施犯罪的都是女性,她们同时也是家暴的受害者。一个是遭受语言暴力多年,一个是遭受身体暴力多年,遭受家暴后,她们未采取正确途径保护自己,而在冲动之下走上了犯罪道路,令人惋惜。

  记者从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家暴分为很多种,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语言暴力、冷暴力等。在不少家暴案件中,受害者遭遇身体暴力的现象较多。

  该中心的律师李首涛说,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那么遭遇家庭暴力后,应该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呢?李首涛表示,在遭遇家暴后,受害人应当立即报警,如果有人身损害的前往医院治疗,鉴定伤情,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后,认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对其进行警告。

  如果受害人再次遭遇家暴,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待该事件调查处理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保护令的措施包括,要求加害人不能再实施暴力,不能再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同时,还要求加害人搬离申请人住所等。如果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可对加害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法律还规定,长期遭受家暴的受害人,经公安机关介入并调查处理后,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情况,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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