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出台《实施办法》 保护三江岸线

2024-03-12 09:50:23来源:乐山日报编辑:曾小清

近日,乐山市政府印发《<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乐山市地处长江上游,辖区内岷江、青衣江、大渡河汇流。《实施办法》的制定旨在有效实施《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依法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三江岸线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

《实施办法》分为六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保护与修复、管理职责、监督与考核、附则。在《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具体细化了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编写规范、三江岸线管理机制、三江岸线管控保护的具体要求、三江岸线生态保护与修复规范、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监督考核制度。

《实施办法》提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三江岸线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三江岸线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公民的保护意识;应当在三江岸线保护控制区范围内设置界桩和标识牌,载明区域范围内禁止和限制行为相关事项;应当健全三江岸线生态环境、资源、自然灾害等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三江岸线保护控制区范围内林地、草地、湿地修复计划,科学推进林地、草地、湿地修复工作。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对三江岸线保护控制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投入,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及资金支持,统筹各级资金支持三江岸线保护控制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实施办法》还鼓励公众举报与三江岸线保护相关的违法行为。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与三江岸线保护相关的违法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并运用移动终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公众举报提供便利渠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信息。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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