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1 日起全市进入春季禁渔期 为期4 个月

2024-02-29 11:30:41来源:乐山日报编辑:曾小清

2 月27日,记者从乐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从3月1 日起,乐山市所有天然水域将开启为期4 个月的禁渔期,将禁止捕捞作业、垂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天然水域的渔获物。

据了解,3 月至6 月是鱼类产卵繁殖的季节,为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施办法》《乐山市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3 月1 日至6 月30日,如在禁渔区内从事垂钓的,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特别提醒,乐山市悦来镇、牟子镇岷江河段为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一经查处涉渔违法犯罪将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罚。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主动维护禁渔管理秩序,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禁渔规定,发现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拨打当地渔政管理部门电话或报警电话进行举报。(赵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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