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商转公贷款”有变动 住房公积金可“又提又贷”

2024-01-26 14:58: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曾小清

四川在线乐山讯  (代玉巍)   近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乐山市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明确,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6月30日,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商转公”政策。

根据《实施细则》,乐山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同时实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乐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举例,市民王先生家庭有一套商业贷款50万的房子,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果想“商转公”,在满足所有可申请条件后,通过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原商业利率为4.5%的房子,贷款5年,则需要支付利息约57187元,“商转公”后,五年期内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6%,需要支付利息约33041元,办结后将为王先生节省24146元。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商转公”贷款包括“先还后贷”和“商公直转”两种办理方式。“商公直转”模式适用于商贷银行属于公积金中心委托合作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乐山商行、成都银行、农商银行,且商贷银行配合参与顺位抵押办理的情形。

在政策实施期间,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情况,动态控制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主要指标为:当个贷率超过90%时,暂停商转公业务受理;已经受理未办结的商转公业务将继续办理;待个贷率回落至90%以下时,再重启商转公业务受理。

根据《实施细则》,凡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享受购房补贴8000元;凡是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享受购房补贴12000元;对购买车位的购房人给予每个车位2000元的现金补贴,每个购房人最多可享受3个车位补贴。

特殊人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可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每套(本条补贴可与首套房或二套房购房补贴叠加且同一新建商品房住房只能享受1次)。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