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法》实施在即  乐山市这样宣讲

2021-12-27 18:54: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懿

四川在线乐山讯(潘慧敏)  “很开心今天能来参加司法局举办的活动。”乐山市民王女士说,在这场活动当中,学到了很多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还想来听。12月27日,乐山市司法局和市中区司法局联合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推动《法律援助法》有效实施,提升《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提高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这是一个全省同步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吕静说,《法律援助法》即将在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大大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也将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 。

吕静表示,加快《法律援助法》社会普及,才能让群众更了解、熟悉法律援助。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知道如何求助,如何寻求法律帮助,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吕静说:“因为在生活中,由于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文化程度等原因,部分困难和特殊群体在遇到法律纠纷时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法律援助法》的存在,能够帮助他们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感受法治的力量,共享法律的温暖。”

什么人能申请法律援助?吕静介绍,一是经济困难群体;二是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四种特定情形:英雄烈士近亲属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另外,《法律援助法》还规定了三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那又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一类是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另一类是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非诉讼事项是指除诉讼和仲裁案件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包括争议调解、协商、和解等非诉讼纠纷处理方式。”吕静说。

活动现场,除了宣讲《法律援助法》的主要精神,还设置了法律援助知识有奖问答游戏,并向群众代表发放 “普法大礼包”。活动结束后,乐山市司法局、市中区司法局、沫若律师事务所还为活动的群众提供了现场法律咨询,并带领群众参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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