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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申报社会保险费截止时间调整为每月10号

www.scol.com.cn  (2018-06-22 09:09:2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叶海燕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叶海燕) 本网从乐山市人社局了解到,7月1日起,参保单位每月申报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截止时间,将由原每月的15日调整为每月的10日,各参保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生成缴费通知单(当月生效)。每当月15日之前未进行确认的,该单位本月征集计划无效该单位当月征集计划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同时,对连续三个月不按征集计划进行足额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从第四个月开始停止生成新的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对超过三个月内未按规定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进行清收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进行征收。

此外,用人单位申请依法为职工补缴未产生征集计划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补缴手续,并按规定征收利息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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