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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证逃费被查 差点在拘留所过年

www.scol.com.cn  (2018-02-09 10:27:3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  

2月8日,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民警将之前的交通违法当事人黄某送往乐山市拘留所,黄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差点在拘留所过年。

2月3日上午,乐汉高速峨眉山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金杯”汽车驾驶员在出站时因费用问题与收费员发生争执,民警随即上前查看。原来,该车本是9座车,但出站时驾驶员黄某却给收费员出示的是一张7座车的行驶证(7座车与9座车收费标准不一样),收费员怀疑黄某偷逃通行费,遂发生了争执。

民警检查了该车,确实有9个座位,本以为多余的座位是后来加装的,这就是一起常见的“非法改装”(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结果在民警让黄某出示证件时,黄某又从身上掏出了一张核载人数为9人的行驶证,但一辆车如何会有两张行驶证?民警立即找到了那张7座的行驶证与这张9座的行驶证相对比,结果发现,两张证件除了标明的核载人数不同外,其他信息都一样,但通过防伪标示比对和登录系统查验后确定该9座行驶证是真实的,而7座行驶证却是伪造的。

在证据面前,黄某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假行驶证是自己和朋友花了150元在成都九眼桥附近找人“办”的,自己平时把车租给了朋友,因为朋友经常跑机场那边,为了“节约”点过路费才想出了这个“昏招”。在调查取证后民警依法对黄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其所驾驶的机动车,收缴了其使用的假行驶证,并通知黄某在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将处以2000-5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15日以内拘留。黄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就要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由于黄某在调查取证时积极配合民警工作,考虑到黄某认错态度良好,其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年关将近,为体现人性执法,最终对黄某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3日拘留,让他在接受处罚后能够回家过年。

在此,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依法依规驾驶,文明行车。(徐祖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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