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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民工获得赔偿

www.scol.com.cn  (2018-02-06 09:46:13)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近日,市中区罗汉镇的小李终于松了一口气,因工伤致残的他,在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等待已久的赔偿款。

据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小李今年24岁,2014年1月13日,他在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四川某电力三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承揽的工程务工。当日,在上班期间意外发生了,小李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由于伤势过重,医院为小李进行了右上肢截肢、同种异体皮植皮术等手术,同年还进行了前后9次植皮和双侧数输尿管支架置入术等,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148余万元,该费用均由电力公司垫付。

2016年7月,小李在乐山科信鉴定中心进行了伤残级别、后续治疗费等项目的评定,鉴定结果为:伤残程度为三级伤残,生理自理障碍程度为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能力丧失率为80%),轮椅更换次数为五次,后续医疗费用每月总共需1660元。因后续费用巨大,小李及其家属多次与电力公司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小李因工致残后,其母范某独自一人照顾,一家人经济和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范某找到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帮助其到资阳与公司谈判,早日拿到赔偿款。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后,立即指派乐山市川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承办。

“小李伤情较重,如果走诉讼渠道维权,历时较长,不利于他解决当前治疗和生活的困境”。据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考虑到小李的实际情况,援助人员多次与电力公司负责人沟通,希望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力协商,使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2017年12月21日,经过援助人员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在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电力公司除前期垫付148万余元费用外,另行向小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310万元。

拿到赔偿款后,小李未来的治疗和生活有了保障。近日,他和母亲为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了“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中心及援助人员的倾力帮助。(记者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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