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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春雷2018】五年探索 乐山工商打造“红盾春雷”行动为“执法品牌”

www.scol.com.cn  (2018-01-09 19:12:1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懿吴亚飞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吴亚飞)  自2012年起,乐山市工商局立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连续五年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将其打造为“执法品牌”。5年来,乐山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236件,案值2242.38万元;受理解决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100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2.3万元。

其中,查处了建局以来全市首例侵犯企业商业密秘案件;查办了“竹叶青网络商标侵权案件”,获评“全国商标监管十大经典大案例”;运用新《消法》调处了全市首例外地游客跨省网络消费投诉案,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十大经典案例”;查办了“四川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件”,获评“全省红盾春雷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针对民生热点方面,乐山工商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银行业、医院等公用企业及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严打消费侵权行为,查处案件208件。其中,开展了医疗机构虚报耗材、汽车销售企业强制搭售保险等消费侵权行为集中整治,查处案件42件,罚没290万元,约谈汽车经销商45户,及时督促整改,积极规范行业秩序。

严厉打击“传销”,捣毁传销窝点234个,教育、遣返涉传人员近6000人。严厉打击非法“会销”。在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情况下,为防范监管风险,探索建立了“准入审验制、宣教引导制、行政约谈制、动态监管制、协调联动制”五大机制,对“会销”行为进行规范。

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方面, 乐山工商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流通领域商品为重点,开展“旅游购物、农村商品、家具装饰装修、电动自行车、钢材及其制品、消防产品质量”等专项治理。5年来共抽检商品2055个批次,对不合格商品均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查处了“中心城区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汽油案”,为53户车主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查处了“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件”,处以罚款5.6万元,为五通桥区姜农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

打击假冒仿冒、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查处各类广告案件397件,商标侵权案件497件。其中,查处了市中区苏稽镇某小区棚改房工地使用假冒“川路”塑钢型材,涉案金额57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查办了“竹叶青网络商标侵权案件”,处以罚款13万元,没收销毁含“竹叶青”、“竹叶春”等字样的商标侵权标识1123 张、包装袋368个,茶叶5袋。

在服务全域旅游方面,乐山工商围绕乐山旅游主导发展战略,结合“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其中,以乐山大佛、峨眉山、犍为县A级景区为突破,乐山旅游业开展了放心舒心消费试点创建。目前,创建工作从试点地区逐步向全市所有A级以上景区普及,向餐饮、住宿、金融、快递等相关行业推进。

同时,协同相关部门,整治欺客宰客、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共检查经营户2.5万户,查处涉旅案件82件,并指导建立了涉旅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承诺制、重要购物场所30天无理由退换货制、旅游购物诚信公约、保证金制,促进旅游业健康规范发展。

2018年,乐山工商将继续以“红盾春雷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为乐山本土企业、中小企业健康成长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促进消费增长机制。具体来说,将把“红盾春雷行动”与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起来,构建以行政执法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将把市场经营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市场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监管迈入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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