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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城管部门巡查《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www.scol.com.cn  (2017-12-02 10:56:3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  

四川在线乐山讯 (叶海燕)  昨(1)日,乐山市首部实体性法规《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下午,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肖坝执法大队来到绿心路,对在绿心范围内摆摊设点的情况进行巡查,并进行《条例》宣传。

据了解,《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对绿心路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以及违反《条例》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绿心范围禁止从事摆摊设点、农家乐等盈利性活动。”违反条例,将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或清除;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下午,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绿心路北停车场的入口处,看到仍有个别商贩在摆摊设点,“《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有明文规定,不能在绿心路摆摊设点,这是《条例》,回去可以好好看看,学习一下。”对摆摊设点的商贩,城管队员进行耐心劝说,要求尽快清除,并发放、宣传《条例》。

乐山市民刘先生经常来绿心路散步,锻炼身体,《条例》的实施以及城管队员的执法,他表示非常支持。“绿心路是市民们休闲的地方,以前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屡见不鲜,农家乐养鸡养鸭也是臭烘烘的。现在好了,有了《条例》的保护和城管执法,绿心路变得干净整洁,空气也清新了。”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肖坝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袁力军说道:“通过对绿心路的巡查,发现老百姓对《条例》的知晓度不高。下一步我们将联合街道社区和乐山市绿心管理处,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市民们的重视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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