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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通报4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www.scol.com.cn  (2017-11-17 09:05:1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  

四川在线乐山讯 据乐山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五通桥区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五通桥区石麟镇杨林坳村主任何现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何现勇在承包建设石麟镇渠道整治工程中,将本该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17.6万元用于支付材料款,导致7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2.7614万元被拖欠1年多时间,侵害了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何现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通桥区新云乡真武村原党支部书记肖志强套取粮食直补金问题。2008年至2013年,时任真武村党支部书记的肖志强在明知该村村民蒲某某死亡的情况下,仍同意将蒲某某名字上报套取粮食直补金1535元,用于支付该村村道建设;2014年至2017年,在蒲某某账户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下,改用该村村民帅某某账户套取粮食直补金1052元集体保管。2017年9月,肖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通桥区新云乡真武村2组组长刘树刚冒领粮食直补金问题。2008年至2017年,刘树刚在该组村民蒲某明死亡后,经组民会议同意,将蒲某明的田地转包给同组村民蒲某芳。后刘树刚用同组陶某某的名字冒领该田地粮食直补金共计2580元,其中2300元用于组集体开支账外保管。2017年9月,刘树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通桥区辉山镇六塘村主任龚俊英违规分配并截留私分部分扶贫物资问题。2011年7月,龚俊英在发放五通桥区残联帮扶该村6户残疾人的540只鸡苗时,违规扩大发放范围,并擅自将40只鸡苗截留私分。2017年9月,龚俊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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