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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通报4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www.scol.com.cn  (2017-11-13 12:56:1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  

四川在线乐山讯 据乐山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沐川县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沐川县舟坝镇夏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汪华书违规安排亲属享受低保问题。2013年10月,时任夏寨村村主任汪华书的父亲汪某某(2014年12月至今随其共同生活)被列为低保对象,经审核批准,汪某某从2014年3月开始享受低保。2015年,汪华书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汪某某不应再享受低保。在2016年动态调整农村低保对象时,时任夏寨村党支部书记汪华书在明知农村低保政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将汪某某的低保予以清退。2017年1月13日,汪华书主动到舟坝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取消了汪某某的低保。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汪某某违规享受低保1949元。2017年7月,汪华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某某违规领取的低保金1949元予以收缴。

沐川县茨竹乡青龙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华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11月,茨竹乡青龙村4组农村低保对象杨某某死亡后,青龙村决定将杨某某低保金调整为其妻子徐某某享受。但王永华认为取消杨某某低保再调整给徐某某程序太复杂,就未及时上报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情况下,直接由徐某某享受低保。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徐某某违规领取低保890元。2017年9月,王永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沐川县底堡乡五显村17组组长彭祖春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底,彭祖春在调整该组农村低保对象时,以抓阄的方式确定低保对象。在抓阄确定的低保对象中,有2人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而实际困难的群众未享受到低保政策,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彭祖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沐川县炭库乡敬老院时任管理人员胡正中挪用敬老院资金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胡正中在负责炭库乡敬老院资金管理中公私不分,擅自将敬老院资金48721.50元挪用于个人开支和收购茶叶支出,直至2016年10月离职时未进行移交。2017年6月20日,胡正中将48721.50元退赔给炭库乡敬老院。2017年8月,胡正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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