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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乐山讯 据乐山市纪委网站消息,近日,乐山市金口河区路政大队大队长胡华平公车私用问题被通报。
2013年以来,胡华平多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上下班以及到乐山办私事。2016年6月公车改革后,胡华平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在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又违规使用公车。2017年3月,胡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4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