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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他人信用卡后取款 女子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http://www.scol.com.cn  (2017-05-23 09:35:03)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近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受审的是22岁的女子陈某。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1月28日,陈某意外捡到李某遗失的信用卡。这张卡让陈某动了歪念,同年1月31日22时左右,陈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使用该信用卡在马边县城某银行ATM机上两次成功取走现金10000元。

这笔意外之财,让陈某惊喜不已,她决定继续铤而走险,但在第三次取款5000元时,ATM机上显示交易异常未取款成功。

陈某并没有就此收手,她退出银行卡后,又来到其他ATM机处,欲用该卡再次取款5000元时,卡被吞。

没意识到自己行为已涉嫌犯罪的陈某,于2017年2月1日,来乐山市中区某银行的ATM机处,将取得的10000元现金中的9300元,存入其持有的银行卡。

就在陈某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无人知晓时,2月11日,警方在马边某幼儿园将其抓获。

当日,陈某退还李某10000元,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近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他人现金共计10000元人民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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