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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中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 法官履职更有底气

http://www.scol.com.cn  (2017-05-18 17:50:4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懿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高懿)  今(18)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也是全省市州法院中率先成立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援助;协调、督促法官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王雪梅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审理案件日益增多,法官面临的职业风险也日益凸显,全国发生了多起法院干警遭报复伤害的恶性事件,乐山侵害法官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加强法官履职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法院要求,保护法官依法履职,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正式成立全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据了解,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职能有效发挥。要主动作为,将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列入法院重要工作议程,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完善举措、强化责任担当;要围绕法官权益保护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法官权益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和处置办法,特别是出现对法官和其他干警实施暴力侵害的情况时,要敢于出手、果断制止、依法处置。

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机构协调运转。为了便于经常性、常态化地开展工作,乐山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总体按照“1+5+N” 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法官权益保障工作。“1”是指组建的权益保障委员会;“5”是指设立5个工作组,即由中院党组成员牵头,分别设立政策研究、救援救助、保障处置、事件调查、沟通协调组;“N”是指制定“N”个子方案,即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涉及法官权益保障问题的解决方案。

强化工作保障,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基础。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要加强履职保障设施建设,增大资金投入,更新完善安防基础设施,推动警用装备设施更新换代。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提升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安保力度,严格执行安保规定。对受到人身威胁的法官和其他干警,要主动介入并与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处置,必要时增派司法警察采取贴身保护等方式给予法官全方位、全时制的人身保护。

王雪梅强调,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维度保护法官合法权益,使之真正成为法官的坚强后盾,让法官有尊严地履职,有底气地裁判。同时,希望广大法官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延伸阅读】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职能职责

集中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

组织对法官或其近亲属可能面临的侵害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

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救助;

帮助法官依法追究侵犯其法定权利者的责任;

统筹安排为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法官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心理疏导工作;

督促对本院安全检查设施、防护隔离系统、安全保障设备、安全保卫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统筹指导本院司法警察部门、机关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庭审秩序维护、机关安全保卫、法官人身保护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

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

其他与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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