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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商务局积极引导商场建立无理由退货制度

http://www.scol.com.cn  (2016-11-09 11:43:45)  来源:四川在线乐山频道  
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商务局获悉,根据乐山市旅游消费环境“打非治乱”专项整治方案,为期5个月的规范商贸行业经营行为分3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重点为集中整治阶段,于11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据悉,此次整治范围是以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及相关区域为重点的全市A级以上(含A级)景区和景区沿线涉旅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集中整治内容包括认真开展住宿行业指导工作;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建立30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配合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2017年1月1日至3月15日,围绕元旦、春节旅游消费旺季,巩固整治成果,总结工作经验。

连日来,记者走访得知,华联、百府井、梅西、沃尔玛、重百等位于乐山中心城区的大型商场大都建立有超市无理由退货制度并上墙,有15天、30天甚至90天不等。不满意原因发生的退货占大多数。其中,华联商场仅超市2015年退货金额为210289.7元,王府井商场自去年11月开业至今,共计发生退货约1450笔,每月退货金额约60780元。梅西商场仅10月退货发生586笔,金额达70351元,最大的一笔为价值2013元的女装。沃尔玛商场从10月22日至11月4日两周来,发生退货265笔,金额为23917元。重百商场是乐山唯一一家可以实行异地退货的商场。一位乐山游客今年7月在重庆长寿买的一条价值198元的T恤,因不满意于8月在乐山重百店退货。因此,市商务局提醒,广大顾客在商场购物后有无理由退货要求的,可以向商场提出,按照商场已经建立的退货制度对照执行。

市商务局副局长张国芬告诉四川在线记者,自“打非治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乐山市商务局高度重视,积极指导商贸行业开展自查自纠,指导住宿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诚信承诺制度,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建立30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无理由退货”是现代商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未来商家提升服务质量的一个方向,它是商家建立在质量和服务均过硬基础上的一种自信。商家一旦建立有这样的制度,并付诸实施,游客就会口碑相传,市民也会啧啧称道,这是商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大好事。特别是在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我们更是大力倡导其建立健全30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同时建立起乐山特色商品专柜,为游客提供一个放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延伸阅读:

“无理由退货”是起源于欧美的重要售后服务方式,在亚洲一些商业和服务业发达的国家、地区也已成为商业习惯。有的国家还明确规定,消费者有一定时间的“后悔权”。在英国,退换货现象已经是一种常态。不过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退换货,食品、药品及一些化妆品是不能退货的。对于相关行为,英国公平交易局专门负责进行监督。在日本,在各类商店购买的商品基本能实现“无理由退货”,不过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被使用过、或者食品在包装开封之后等,一般不能退货。在香港,店铺、商家均根据自愿原则制定退货的相关条款以及给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

2011年,国家商务部发布网购新规,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现在,“无理由退货”已成为众多电商的噱头和卖点。2016年9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在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继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对网购无理由退货条款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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