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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着山羊和熟人回家出车祸 车主溜之大吉

http://www.scol.com.cn  (2016-10-27 10:12:17)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  

王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宋某,行驶途中,宋某从摩托车上掉下来,王某听到宋某的惨叫声,并回头看见宋某倒在路上一动不动,怕承担责任的王某驾驶摩托车迅速逃离。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公安交警十天的走访调查,成功破获了“10·11”交通肇事逃逸案。

交通肇事逃逸民警全力侦破

“交警队吗?一男子从摩托车上摔下来,骑摩托车的人跑了”。

10月11日下午5点50分,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声称在省道305线207公里+600米处(原凌云收费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伤者伤势严重。

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晁文博、杨城、冯嘉等驾驶警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上,市中区茅桥交警中队民警正保护着现场,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伤者留下的血迹清晰可见。除了血迹,没有肇事车辆及其驾驶人,也没有肇事车辆遗留物,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民警勘验现场,走访群众。据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和一名面包车驾驶人讲,他们途经事发路段,与肇事摩托车会车时,亲眼目睹了一男子从摩托车尾部摔下来,男子在地上翻滚,头部鲜血直流,肇事摩托车没有停车,回头一望之后逃之夭夭。摩托车、面包车驾驶人立即停车保护伤者,他们没有看清肇事摩托车驾驶人相貌,仿佛中记得肇事摩托车驾驶人为一中年男子,穿着黑色外衣,未带安全头盔,驾驶的是一辆非常陈旧的“125”摩托车,也没有看清车牌号码。发生事故后,肇事车辆往市中区凌云方向驶去。唯一的特征是肇事摩托车尾部挂有一白色口袋,右侧悬挂有一蓝色塑料箱。

民警围绕“白色口袋”、“蓝色塑料箱”着手走访调查。

晁文博、杨城、冯嘉分头与茅桥交警中队民警沿着事发路段进行走访,排查肇事车辆。

经了解,摩托车上摔下来的伤者宋某系凌云乡凌云村五组人,现年60岁。11日晚上9点43分,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定要找出肇事驾驶人”,当天晚上10点30分,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小会议室灯火通明,民警们忙着部署侦破方案。办案民警连夜通过卡扣调取事发时间途经原凌云收费站的103辆机动车进行逐一排查询问,有20多名途经驾驶人声称路过看见伤者躺在路上,但均没有看见肇事驾驶人。直到深夜,依然没有任何线索。

调取监控追踪肇事摩托车

10月12日一上班,晁文博带领民警再次来到事发现场进行复勘。尽管车流不断,但道路上宋某留下的血迹依旧清晰可见。

复勘中,民警发现距离事发现场30多米远处一住户人家安装有监控,民警喜出望外。通过查看监控,该监控画面不是很清楚,但模糊中看到了一辆摩托车尾部绑着白色口袋、右侧挂着蓝色塑料箱,这正是目击群众提供的肇事摩托车特征,行驶至凌云路口有个明显的刹车迹象,民警分析肇事车辆有可能转弯进入凌云场镇。

“老乡,你们昨天下午5点多钟,看见一辆尾部挂着白色口袋的摩托没有?”沿着凌云街道,民警边走边问。

在凌云街上,民警又发现一处监控,通过监控查看,依然看不清肇事驾驶人。

两次监控都无收获,民警分析肇事驾驶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有意识躲避侦查。民警并没有气馁,反而增强了破案的决心。

民警沿着肇事车辆行迹路线继续寻找追查。

在凌云乡街道一巷子出口处,再次发现有一个监控,民警再次进行查看,也只能确定肇事车逃逸的方向为凌云乡燕子村。燕子村邻村有凌云村、合江村、安全村、张岩村等,肇事车及其驾驶人究竟是谁,一无所知。

“既然是从摩托车上摔下来的,说明受害者与肇事者为熟人关系。”民警将所有的监控录像视频放给受害者宋某的家属观看,力争通过受害者家属进行辨认和猜想查找肇事驾驶人。民警发动宋某家属、当地村民进行协助侦破。

白色口袋让肇事者逐渐浮出水面

10月13日,经过大量排查走访,一村民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11日事发当天,凌云乡燕子村的王某才(绰号王三)骑的摩托车尾部好像绑着一个白色口袋。

10月14日,民警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寻找王某才。经过民警核实,王某才根本没有驾驶摩托车,更没有交通肇事。

村民提供的线索断线了。

经过再次排查,凌云乡燕子村五组的王某也叫王三,他平时出行就是骑驶摩托车,经常收购蔬菜、肉食等,与凌云乡许多村民有交道。

“会不会是燕子村五组的王三呢?”不管怎样,一查到底。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找到管辖的市中区公安分局九峰派出所,请求协助调查王某的人际关系与活动轨迹。王某,中年男子,靠贩卖挣钱。民警很快对王三王某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但王三已经好几天没有出现了,王三有重大嫌疑。10月15日至20日,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四处寻找王三下落。

10月21日,民警获悉王三在乐山城区清风街菜市场贩卖羊肉的消息。上午10点20分许,张成、王正东、晁文博便衣进入清风街菜市场,围绕菜市场寻找了一圈,一角落处只有一贩卖羊肉摊点。

“王三,”民警走进羊肉摊喊了声。

“啥子事,”王三回应,“我就是王三。”

“我们是公安交警,请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一起交通事故。”此时,穿着警服的民警郭志兴、罗力嘉等人走进来,将王三带走,请进了交警中队。在事故处理中队,通过民警的宣传教育,几个回合下来,王三对“10·11”交通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据王三交代,10月11日下午5点左右,他从井研县磨池镇杨家河购买了一只山羊准备次日上街去卖,当他驾驶摩托车搭载山羊和一袋饲料行驶至茅桥镇徐店村路口路段,摩托车上的山羊跳动,王三担心不安全,于是停车捆绑山羊。“王三,天要黑了,载我一程嘛”。就在这时,宋某叫王三顺便载一程,王三想到与宋某为本乡人,又认识,就打算顺便载一程。宋某侧坐在摩托车上,车行驶至原凌云收费站时,王三突然听到“哇”的一声,应声回头一看,发现宋某从摩托车上摔下去,倒在路上一动不动,他担心承担责任,于是便迅速逃逸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李清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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