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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工程”帮买“安置房” 馅饼诱人别上当

http://www.scol.com.cn  (2016-10-21 10:01:50)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龚启文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获悉,最近一两个月,经侦大队的民警连续破获多起经济案件。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有的打着有“内部关系”的幌子诈骗老乡钱财,还有的拿“工程”实施诈骗。

找朋友假扮高管男子骗取工程款

市民吴某某50岁出头。过去,吴某某曾因诈骗两度服刑。刑满释放后,吴某某仍不思悔改。

2015年9月上旬,吴某某对做工程的市民闵先生谎称,手里有峨眉山景区的工程项目,由于忙不过来,想找人接手。闵先生听后十分高兴,立即向吴某某详细了解工程项目情况。见有人上钩,吴某某开始大肆吹嘘。交谈结束后,闵先生表示愿意接手该工程项目。

为了取得闵先生的完全信任,吴某某先到成都市九眼桥以150元钱的价格伪造了“峨眉山管委会工程部”工章一枚,并制作了盖有“峨眉山管委会工程部”印章的“补充用工协议”。随后,吴某某请朋友胡某帮忙,假扮成“峨眉山管委会工程部”管理人员,在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大门外与闵先生见面。

2015年9月22日,闵先生与吴某某签订了一份“峨眉山景区维修工程”的劳务合同。随后,闵先生向吴某某交纳了劳务保证金60000元。钱到手后,吴某某逃逸。找不到吴某某,闵先生发现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经过大量摸排走访,2016年8月16日,民警在肖坝片区一日租房里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经查:峨眉山管委会没有“峨眉山管委会工程部”这一部门,系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胡编乱造,且将收取的闵某某60000元保证金用作了日常花销。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点评:帮忙有讲究,别让“打不过情面”害了你。在此案中,如果胡某是在明知吴某某想要诈骗闵先生的情况下而“帮忙”的话,则涉嫌犯罪。

超低价买安置房市民被老乡骗惨了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

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偏偏有人不信邪。犍为市民白先生就是轻信了这样的“好事”,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被骗走27万余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013年,白先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遇到了老乡李某。交谈中,白先生透露了想在乐山城区买房的愿望。李某马上声称他有关系,只要把钱给他,不出一年就能以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在乐山城区购买安置房。白先生听了十分心动,轻信了李某的话,马上取了5万元交给李某,请他帮忙购买一套安置房。李某满口答应。随后的近两年时间里,李某不断以办理相关证件需要打点关系为理由向白先生要钱。起初,白先生倒也没有在意,李某要多少就给多少。到2015年,白先生已经给了李某27万余元。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白先生发现购买安置房的事情迟迟没有进展,便给李某打电话。但是,此时李某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白先生终于恍然大悟,被骗了,赶紧报警。

今年9月底,民警成功将李某抓获归案。审讯中,李某对骗取白先生购房款2718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办法购买所谓的安置房,在将白先生交来的271800元挥霍一空后,便逃往重庆藏匿。目前,李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点评:2000元/平方米的购房价格,对于现在的楼市行情来说,便宜得有些过头。因此,更要小心。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往往这些所谓的“便宜”会让你栽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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