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晚上11点左右,正在乐山市区电信广场巡逻的民警接到市民报警:在乐山广场附近看见一青年男子抢夺行人未遂后逃跑。
接到报警后,根据市民描述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带班民警迅即组织了两个巡逻组,对案发周边进行巡查。经过半小时巡查,民警在乐山广场凤凰路口处发现这名嫌疑男子正在实施另一起持刀抢劫。
持刀抢劫路人 民警火速拿下
民警当即将这名正在实施抢劫的男子抓获,现场查获赃物“小米4”手机1部、赃款91.5元以及作案凶器断柄短刀(长约20cm)1把。
据17岁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某交代,以上赃款赃物即为抢劫受害人陈某某所得,对于持刀抢劫的作案事实廖某某供认不讳。此案于当晚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