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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本级首批不动产权证颁发

http://www.scol.com.cn  (2016-09-29 11:47:03)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张清  

昨(28)日上午,乐山市直管区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证颁发仪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学军,乐山市副市长周伦斌出席,为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授牌,并向部分不动产权利人代表颁发我市市本级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不动产权证首证的颁发,标志着乐山市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水域滩涂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减少了证书数量,而且每个不动产单元都有唯一的“身份证号”,登记结果更加全面、准确,能够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从2016年9月28日起,乐山市直管区范围内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由相应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2016年9月28日前依法颁发的前述证书继续有效,不需申请更换,在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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