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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机关干部创卫扫街,为何如此“刺眼”?

http://www.scol.com.cn  (2016-08-08 10:56:44)  来源:四川在线乐山频道  
编辑:刘若辰  

7月下旬开始,济宁市任城区的大街小巷,一个特殊的群体显得很是“扎眼”。他们或是提着笤帚,或是抓着抹布。他们来自济宁市任城区各个机关。任城区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核”,发动了全区“各级各部门立即进入临战备考状态”。而公务员“扫街”,正是动员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来源:新京报)

机关工作人员上街扫地的新闻已是屡见不鲜,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我们本不应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这一正常现象,但为什么质疑与否定之声始终占据着主流。笔者也认为,机关公务员环卫,其实得不偿失、弊大于利。其症结,在于机关干部这一主体的“特殊性”与上街环卫往往带有的“临时性”与“目的性”。一个萝卜一个坑,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扫大街,如与群众办事该如何办?任城区相关部门所谓的“统筹安排”,也仅是保证工作时间有人值班而已,这很难说不会影响工作与办事的效率;同时,机关干部环卫,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应付考核的“动员式”安排,临时性、目的性极强。难免不让人产生作秀之嫌,而落入“形式主义”的陷阱,在信息网络发达的今天而为人诟病。“动员式”的工作安排的屡屡出现,也折射出现行的少数考核、检查机制的不健全与不科学。

干部参加劳动,是我们党一贯提倡的优良作风,要让干部劳动切实发挥出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笔者认为,一是要破除干部劳动的“临时性”,让干部义务劳动常态化,成为“四季风”,而不是“一阵风”,让干部义务劳动能形成一种常态、一种习惯、甚至是一种制度。二是要破除干部劳动的“目的性”。这既需要机关干部自身转变思想,破除“作秀思维”,又需要有相应完善的制度作保障,如创卫考核,不能以仅有环境卫生一个指标,还应将一些综合性的指标也纳入考核范围。(峨眉山市双福镇人民政府 傅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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